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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的补充说明
日期:2015-05-26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01

期末考试工作的补充说明

一、考试安排所需表格和模板一律在教务网“考试管理—考务管理”中“期末考试安排(考务用)”下载使用。请大家严格按照模板要求进行操作,除手写签名外,所报表格应输入打印。

二、试卷命题:

1、试卷课程名称应严格与教务系统中课程名称一致。

2、试卷难易程度应控制在保证3/4学生在核定时间内完成,命题老师应保证试题准确无误。

3、开卷考试的课程,直接从教材或参考资料找到现成答案的试题不宜超过20%。开卷考试中学生允许携带使用的参考资料除了教材、参考书籍、有关工具书和手写课堂笔记外,其余任何打印、复印等资料及电子设备均不允许带入考场。考前,命题教师应告知学生允许携带的资料类别。

4、各教研室要加强对试卷的审查,严格把握试卷的难易度和知识面。若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不及格率超过30%要追查原因,卷面成绩不及格率超过50%,考试无效并按教学事故追查责任。

5、命题时应统一使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模板,包括小论文、调研报告等等。

三、考场安排

1、考场安排时应避免几个冲突:考场冲突、考核班级冲突、监考老师冲突。

2、请各开课单位务必于考前一周将考试安排告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告知辅导员。

3、每个考场(包含上机考场)原则上安排30个考生;5-7个考场可安排一机动监考(建议安排该考试课程的命题老师)。上机考试建议安排机房管理人员为机动监考。

4、考务人员在安排考场之前应先查看下所安排考场的桌椅和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5、凡是参加校内考试监考的老师都必须佩戴工作牌,若无工作牌请统一到教务处领取监考牌。

6、各开课单位应加强巡考工作,提醒老师认真、严格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7、考试完毕,应安排专人做好试卷签收工作,避免试卷遗漏或错装。

四、阅卷工作

1、阅卷建议采取流水式阅卷,禁止任课老师让学生帮忙阅卷。

2、请任课老师严格按照《厦门兴才学院评卷要求》(另附)进行阅卷,主观题的阅卷要求另附。

3、阅卷完毕,教研室应安排老师复核,二级学院领导应抽查试卷评阅情况。

4、非笔试课程(含上机)均需填报《非笔试课程考核评分表》,课程考核完毕后同学生成绩单、课程考核评分标准一同装订存档。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务必告知相关老师。

五、成绩录入和报送

1、待课程成绩录入系统开通后,请任课老师进入自己的教务系统,查看所授课程、班级和学生名单是否完整,如有出入请及时反馈给教务处(3)。成绩录入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2、请任课老师按班级打印成绩,并在打印成绩之前,务必要查看平时成绩比例是否设置准确

3、除成考生外,期末考试成绩若低于30分,考试状态请选择“直接重修”,但平时成绩和期考成绩应照常录入。退学、休学、出国、当兵和本学期赴台的学生,其课程考试状态选择“不需修读”。

4、请任课老师提交成绩之前务必确保成绩无误,一旦提交,就不再开放录入权限。如因任课老师个人操作原因需更正成绩,需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待核查属实方可更正。

5、平时成绩登记表中总成绩应与教务系统成绩录入中“平时成绩”一致。

6、录入成绩时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应与考试方式报表中成绩比例一致。

7、成绩录入系统中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分值应该是折算前分值,即满分值应为100分。

8、任课老师报送成绩时,除了系统打印出来的课程成绩外,还应包含课程平时成绩,两份成绩请装订在一起。选修课程也要附上平时成绩。

9、教研室在报送成绩时,请以课程为单位报送,并填写好成绩报送审核表,保证所报成绩无遗漏无重复。若某课程不能在规定时间报送,应在成绩报送审核表上说明原因。

六、试卷装订及存档

1、因试卷存档是以班级为单位存档,故期末试卷装订以自然班级装订,不允许两个班级装订成一册。

2、试卷存档封面应填写工整规范,特别是班级名称(2010级物流高职一班一律填写成物流1011),考试性质(填写期末考试或补考或重修考试)。

3、试卷装订要求请严格按照期末试卷装订要求进行操作。

4、期末试卷归档工作:各开课单位于下一学期第二周抽查试卷批阅情况,并将试卷移交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并做好签收手续。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于第三周以班级为单位将试卷交到档案室存档。

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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