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全体辅导员:
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切实加强校园和谐稳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学生班级中设立大学生安全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和要求,在班级中积极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引导和带领班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参加消防演练、疏散演练等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协助班长并组织班委及班级同学定期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同学间矛盾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大功率电器、管制器械和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化解安全隐患,对不能化解的及时向学院、学校报告,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
3.班级集体活动期间,牵头维护秩序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实验课期间,协助任课教师提醒班级同学注意实验安全、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出现安全事故;节假日期间,督促班级同学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班级同学离开宿舍前,提醒其关闭宿舍总电源、关好门窗。
4.积极做好校、院安排的其他安全相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热心安全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乐于助人,沟通表达能力强,在班级同学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定期参加校、院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大学生安全委员的推选
1.大学生安全委员参照各学院学生干部选用办法产生,要求每班一名。
2.请各辅导员在3月10日前将《大学生安全委员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学院学生管理干事(敬业楼A10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11511618@QQ.COM。
附:大学生安全委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工学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