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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的补充说明
日期:2019-06-18 10:47:49  发布人:工学院  浏览量:530

期末考试工作的补充说明

一、考试安排所需表格和模板一律在教务网“考试管理”中“期末考试安排(考务用)”下载使用。请大家严格按照模板要求进行操作,除手写签名外,所报表格应电脑输入打印。

二、试卷命题

1、试卷课程名称应严格与教务系统中课程名称一致。

2、各教研室要加强对试卷的审查,严格把握试卷的难易度和知识面。

3、开考前一天,各命题老师应再次校对试卷是否无误,如有误,应提前做好校正工作。

三、考试安排

1、本学期开始各学院采用新教务系统排考,考场安排时应避免几个冲突:考场冲突、考试班级冲突、监考老师冲突。

2、请各开课单位务必于考前一周将考试安排通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辅导员。

3、每个考场(包含上机考场)原则上安排30个考生;5-7个考场可安排一机动监考(优先安排该考试课程的命题老师)。上机考试建议安排机房管理人员为机动监考。

4考务人员在安排考场之前应先查看下所安排考场的桌椅和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四、阅卷工作

1、禁止任课老师让学生帮忙阅卷。

2、请任课老师严格按照《厦门兴才学院评卷要求》(另附)进行阅卷,主观题的阅卷要求需另附。

3、阅卷完毕,教研室应安排老师复核,二级学院领导应抽查试卷评阅情况。

4、非笔试课程(含上机)考核教师须填报《非笔试课程考核评分表》,课程考核完毕后教师将学生成绩单、课程考核评分标准、学生签到表一同装订成册存档。

五、成绩录入和报送

1、从本学期起,若教师要取消学生期末考试资格,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考试管理—取消考试资格管理”),经二级学院审批后方可生效。

2、从本学期起,学生若因特殊原因需办理缓考手续,需在考前一周进入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考试管理—缓考管理—学生缓考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生效。

3、请任课老师提交成绩之前确保成绩无误,一旦提交,将不再开放成绩录入权限。如因任课老师个人操作原因需更正成绩,需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待核查属实后方可更正。

4、教务系统成绩录入中“平时成绩”应与平时成绩登记表中的成绩一致。

5、录入成绩时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应与考试方式报表中成绩比例一致。

6、任课老师在装订试卷册时,应将平时成绩和从系统打印出来的总评成绩装订在一起。选修课程也需附上平时成绩。

六、试卷装订及存档

1、因试卷存档是以班级为单位存档,故期末试卷装订以自然班级装订,不允许两个班级装订成一册

2、试卷存档封面应填写工整规范,特别是班级名称(如2017级会计高职一班一律填写成会计1711),考试性质填写“期末考试”或“补考”或“重修考试”。

3、试卷装订要求请严格按照期末试卷装订要求进行操作。

4、期末试卷归档工作:各开课单位应于下一学期第二周前完成抽查试卷批阅情况检查,检查后将试卷移交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并做好签收手续。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于第三周以班级为单位将试卷交到档案室存档。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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