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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9-06-26 10:47:10  发布人:工学院  浏览量:936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629日至72日)考试安排已发布,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能够圆满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主考室

1、每场考试时间:上午0830—10001010—1140,下午1430—1600

2、  主考室:厚德楼101

二、期末考试安排查询方式

1、学生查询方式:(1APP端查询:学生进入智慧兴才APP,点击“服务学生考试查询”即可筛选查询;(2)电脑端查询:学生进入教务系统,点击“考试管理排考查询学生参考查询”即可筛选查询。

2、教师查询方式:(1APP端查询:教师进入智慧兴才APP,点击“服务监考查询”即可筛选查询;(2)电脑端查询:教师进入教务系统,点击“考试管理排考查询教师排考查询”即可筛选查询。

三、考试要求

1、期末考试安排已发布,对已排定的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及地点,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各主考单位应将调整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各主考单位应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到院级主考、巡视,按时到岗履行职责。

3、校内各单位应通知参加监考工作人员及时查询期末考试安排,提前做好其他工作安排,每场提前20分钟到主考室领取试卷,佩戴工作牌按监考守则要求履行监考职责。监考老师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监考场次,如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需提前一天进入教务系统完成监考请假申请,经二级学院领导审批方可生效;对于随意不参加监考,任意调换监考场次,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4、学生应及时查询考试安排,持有效证件之一(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考生守则要求参加考试。若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应至少考前一天进入教务系统申请缓考,经二级学院审批、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缺考处理,并取消补考资格。

5、因考试安排与学生学籍紧密联系,可能有极少量学生的考试课程有漏排或误排现象。请同学们务必仔细查询,若因学籍原因漏排或误排考试,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处理,并跟班参加考试。若非学籍原因产生课程漏排的,请及时反馈至各主考单位。

6考试期间发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修订)》(厦兴教[2009]38号)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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